和人有过太大冲突。
就算是和华尔街,那也是一边合作一边冲突。
加上他成长的确实很快,一眨眼间已经让人需要正视他了。
他也在不断的给自己增加盟友,制造共同利益集团。
到了现在,他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保能力。
某种程度上,已经可以说是他们之中的一员。
一个年轻的,刚刚加入进来的新成员。
亚伯已经开始有资格和他们谈合作了。
贵为富国银行董事长,作为打工仔这种生物最高端的存在。
约翰·斯坦普夫已经有资格知道这些,在教导凯拉的时候。
约翰也就把这些东西,向还比较稚嫩的凯拉传授。
经过约翰·斯坦普夫的这种「科普」。
凯拉忍不住有些惊叹起来。
「也就是说...他现在已经成立了一个史密斯财团
吗?天呐,我听说他才二十二岁不到,比我都要小六岁!」
凯拉忍不住道。
约翰·斯坦普夫苦笑了一下。
董事长心里觉得人比人真的是要气死人。
这个世界上
既有凯拉·威尔逊这种,直接生在罗马的家伙。
又有亚伯·史密斯这种,在极短的时间里,自己在原地建罗马的。
真是让他们这种普通的精英,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又是无奈。
「差不多是这样了。」约翰·斯坦普夫点点头道:
「以财富记,他和他的朋友们,可以算是史密斯财团了。」
凯拉·威尔逊感叹:「很厉害,非常的厉害。那您估计,他现在有多有钱?真的像福布斯上说的,只有那么一点吗?」
福布斯排行榜上说亚伯的财富,超过八百亿美元以上。
斯坦普夫心想八百亿美元很少吗?
那已经是笔天文数字了好吗?
「不清楚。但我们分析,不算史密斯资本的股价。他的个人身家,可能大约在1200亿美元左右。」
约翰·斯坦普夫有些模湖的说道。
「一千两百?」凯拉再次惊叹。
在两人的对话中。
亚伯的直升飞机,离开了这里,很快出现在尼尔·灌木,于圣弗朗西斯科的别墅里。
「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只是初步的接触。我的银行会和富国银行,在硅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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