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劲儿的放在地上摩擦,贱兮兮的问他爽不爽。
太欺负人了!
前世,《甲方乙方》的票房达到了3000万,虽说提前几年拍出来了,现在的物价水平和几年之后没得比,但易青估算过,至少2000万肯定是有的。
这还是已经把各地瞒报的数据刨除在外了,易青知道,眼下国内的票房市场很混乱,一个媳妇儿几个婆婆,到底谁才是管大权的,到现在都不清楚。
基本上就处在一个各自为政的状态之中。
但是······
最后就统计出来800万,这特么分明就是在侮辱人。
如果按照这个票房数据的话,新画面拍一部电影出来,净赔340万。
根据之前改革之后的票房分成比例分配方式,所有影片上映之后的票房收入,首先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91.7%才是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在可分账票房中,电影院及院线提留57%,具体怎么分配,那是人家的事,易青管不着,在前世这个比例还会更高,因为部分影片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出于增加影片排映场次的目的,制片方和发行方会给影院及院线承诺票房返.点,返.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3-5%,另外广电总局还要提留3%的发行代理费。
剩余的31.7%才是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的净票房分账收入。
新画面没有独立制片权,以及发行权,买的是北影厂的厂标,北影厂作为发行方,要收取净票房分账收入的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
这个比例范围在5%到15%,不过孟石厚道,只要了5%。
也就是说,最终,作为制片方的新画面公司回收的票房回款比例仅为26.7%。
800万票房,新画面能拿到手的只有213.6万。
可这部电影的投资就是500万,这还不算后续的宣传费用,算上宣传费用的话,整部电影净赔340万。
本来易青都已经认命了,只要最终的票房统计能达到2000万,公司能保本就行,毕竟,现在整个电影市场一片乱象,不赔钱就算是好的了。
哪怕只是小赔,易青也能接受,但现在的情况是,他辛辛苦苦的拍了一部戏,大家伙跟着赚了钱,最后,他还得成熟340万的损失,这特么不是侮辱人是什么?
易青不差这几百万,别说几百万了,以他现在的身家,就是几千万,几个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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