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心上。
若时光倒流,他依然会射出那一箭,他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身为男人,若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他甚至都想好了,大不了皇上罢免他的官职。那他就带着余小枝出京游山玩水去,怎么不是一辈子?有了余小枝之后,他也不是非要位极人臣的。
所幸皇上还要脸,没罢免他的官职,而是把他一削到底贬出京城。
罢官他都能接受,只是贬官,毛毛雨啦!
山云县城门右侧的城墙上贴着一张通缉令,下面围了一圈的人,对着通缉令指指点点着。
有个识字的中年汉子大声念着告示上的文字,边上的人等不及了,直接插嘴道:“这上头的到底是个什么人?”
】
中年汉子顿了下,“海贼的三当家,原来是勐虎山上的土匪头子,官府剿匪,他逃了出去,跑去投靠海贼了,还当上了三当家。哦,此人罪大恶极,杀人如麻。上回海贼进城就是他出的主意。”
“原来那马家和严家就是跟他勾结!幸亏咱们县太爷英明,海贼没有得逞,要不然咱们县得被祸害成什么样?
“这种人就该千刀万剐。”
“对,千刀万剐!”许多人义愤填膺,“千刀万剐都是轻的,要我说,这样的坏种哪怕到了地底下都得上刀山下油锅,拔舌割鼻,打入十八层地狱。”
围观的人咬牙切齿,足可见对海贼的痛恨。
“对了,明天要处决跟海贼勾结的马家和严家,你们知道吗?”
“真的,那我可得去看看。”
“咦,不是都秋后处决吗?怎么提前了?”
“嘿,他们两家可是通匪,反正是个死字。早砍晚砍都是砍,早早砍了也能节省些粮食,何必非等到秋后?”
“这倒也是。”这个理由很快被众人接受了。
人群中有个头戴斗笠身材魁梧的男人,盯着墙上通缉的画像,表情阴鹫。听着周围人的议论,他把斗笠往下压了压,转身往外挤。
他力气很大,好几个人被他带得险些摔倒,等站稳了,那人已经挤出人群,他们只来及看到斗笠下的半张脸。
这人越走越快,待回到临时落脚的地方,他拿下斗笠,眉间有道两寸长的疤痕,此人相貌居然与那通缉告示上的画像一模一样,赫然便是海贼的三当家。
他本来是要进城的,现在……城里怕是贴满了他的画像!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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