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完全没有体会到自由带给他的丁点儿好处。
习惯,是比生物钟更强大的东西,养成之前痛苦的要命,养成之后,却会自然而然地跟着它走。想丢掉必要再次经历痛苦,艰难程度甚于养成习惯时。
服刑50年的老布,假释后不适应外面的一切,被曾经梦寐以求的“自由”逼死;安迪是完美的自由者,他的自由在心里,与环境无关;瑞德介于老布和安迪中间,他渴望自由,却又惧怕它。
最初的时候,我看了剧本也觉得奇怪,自由难道不是罪犯最应该渴望的东西吗,为何要怕呢?
后来,我询问了几个在监狱里面服刑多年的人,他们很多人,都不愿意出去了,甚至抗拒出去,他们甚至为了能让自己不出去,在监狱里面故意做一些事情,给自己加刑期!
然后我明白了,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好比肖申克监狱里的犯人,他们必须听从命令行事,否则就要挨打,随时可能失去生命。被判无期的人,每十年才有一次希望极其渺茫的假释机会,老布到了垂暮之年才假释成功,瑞德用了四个十年才被核准。在囚犯看来,被判无期与死无异,“重获自由”只是个梦,而且是个会害死人的梦。
生活在外面的我们又怎么样呢?拥有看似自由的躯体,每天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日复一日地重复一件工作,即使它从未能激发你的热情;年复一年地生活在一个环境中,即使早已沉闷不堪。
曾有人抱怨说,他只能完成别人让他做的事,如果没有指示,他会陷入彷徨、无所适从。
禁锢住我们的看似是环境施加的压力、是他人设下的牢笼,真实情况是我们自己在无形中锁住了自己。看不开尘缘聚散、看不开诸事成败,把自己尘封在了记忆的死角。
瑞德最初像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他可能觉得安迪有趣,便关注他。慢慢的他想了解安迪,了解他为什么会做一些我们普通人不会做的一些疯狂之事,当他在屋顶喝啤酒的那一刻起,偷取了一小会的自由起,他就改变了,我想这应该是自由的魅力,从空气中浸入他的肺腑,自此不可收拾。
瑞德的四十年,安迪的十九年,肖申克成了他们旅途的一站,却成为了有些人的终点站。”
李易挺喜欢这个老家伙的,不得不说,老摩尔的阅历足够丰富,事实上,这个老家伙的品德并不如他的演技。
但是有些人,你不得不承认,他们身上的确有一股子岁月痕迹镌刻的东西,很有魅力。
比如老摩尔,他在好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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