翘起手指轻轻按上墙壁。
指纹识别光芒闪过。
墙壁裂开露出内部夹层。
里面是一件暗红色高领斗篷。
女人一把扯过斗篷往自己肩膀上一卷,红色斗篷系带自动系上纽扣自动扣紧,接着女人提起斗篷边缘裹住自己身子,只听“哗啦”一声,斗篷迅速抖动缩小,连同斗篷里的女人一起,消失在了衣帽间里。
……
纽约,菲克斯大厦。
“哗啦!”
斗篷再次一展。
女人凭空出现在了大楼内部,大步向前走去,她的脸庞已被红色面具遮掩,就像所有超级英雄或者超级反派那样。
女人推开一扇大门。
里面是一间会议室。
会议长桌一边,已经坐满了身穿西装长相蛮横凶恶的黑帮分子,为首之人是个身穿白色西装外套的光头白人男子。
这个男人体型极其肥硕酷似一头蛮牛,脑袋大,脖子粗,满脸横肉,目光阴鸷,宽厚掌心里面握着一根钻石手杖。
威尔逊·菲斯克。
亦或者也叫做,金并。
纽约地下黑道的王者。
一群黑帮分子一齐转动眼睛,目光跟随女人径直走向会议长桌的另一端,随后施施然坐下来,并且翘起了二郎腿。
而在她的身边以及身后同样站着一群肌肉壮汉,他们着装各异头戴面具,浑身萦绕凶悍气场,看着同样很不好惹。
“绯红斗篷,你来迟了。”
金并冷声说道。
萝卜般粗大的手指敲敲桌面。
顺便露出手腕上的百达翡丽。
“哦,是吗?”
红衣女人摊开手掌:
“可我的父亲告诉我,迟到是女人天生的特权,怎么这一小会都等不了?”
“哼。”
金并面色不虞冷哼一声,倒也没再纠缠此事,而是换了一个话题说道:
“你要的人,我已经找到了。按照我们之前约定,你们的人必须退出纽约地狱厨房,把那里的生意全部让给我们。”
“你找到了?”
红衣女人惊讶问道。
心想不应该啊,老娘找了那么多年都没找到关于他的半点蛛丝马迹,居然被你先找到了?死胖子渠道这么广的吗?
金并缓缓点了点头。
“你别是在忽悠我吧?”
红衣女人眯起眼睛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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