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眼前这位年轻的节度使似乎并无恶意,李林甫这才稍稍心安。他紧张是有原因的,因为三司税法的运转出了大问题,现在李林甫是骑虎难下!
什么叫“三司税法”呢?
其实这并不是正式名称,而是方重勇给起的名字。这项制度原则上还不能叫“税法”,最多只能算是“税制改良”,不过是大唐的中央财政,对于租庸调制度逐渐转向崩溃的垂死挣扎罢了。
毕竟,到开元末天宝初的时候,随便拉一个在长安城内户部当官的官员询问一下,都可以得出租庸调制度已经人憎狗嫌的结论。
只是这种祖宗之法不好改,基哥也没有心力去折腾了。除非来一次全国范围的动荡,让那些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们“天然”失去土地,为改革提供绝佳的客观条件,否则就只能小修小补。
现在改租庸调,小改会出大乱,大改可能亡国!
真要头铁去触碰那些世家豪强的利益,大唐就会顷刻间出现安史之乱十倍烈度以上的动乱,顷刻间便会出现堪比前苏联刚刚解体后,陷入休克疗法那种程度的速死!
所以李林甫在基哥并未完全理解内情的情况下(基哥不管细节执行),颁布了一个“小小的”土改方案,也就是方重勇口中的“三司税法”。
按照以前的税法,租庸调里面的租和调,农户必须按固定数量缴纳粮食和布匹,也就是所谓的“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
具体的就是: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为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庸就是徭役,早就没按原规定执行了。
而改“三司税制”后,现在朝廷不按固定数目收“租庸调”了,而是按比例和等级收!某人家中田里产出多,那就多交;产出少,那就少交!
这样可以在理论上减轻普通百姓身上的税负,缓和社会矛盾。
比如说某一户家里产出了多少粮食,那么三司使麾下的官员,就会来这一家里面去定他家产出物的“等级”。按照官府所规定的等级制度,按事先定好的比例,收取田里的产出。
同时亦是按比例收取所编织的布匹。不再按固定数量收税了,也不再单单收谷物了。
也就是说,哪怕是同一个地方甚至同一个村子。只要土地里产出农作物的种类和品质不同,家里编织的布匹品质和材质不同,那么官府收的租调比例,也有可能完全不一样。
对于选择不同农作物耕种的家庭来说,经济压力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