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重勇给豆卢军发的军饷,其实是挪用了自沙州府衙实施“和籴法”所需的准备金。
这个模式运作起来很灵活,但准备金乃是基础中的基础,所以方衙内这一波玩法,实在是把自己的后路给彻底堵死了。
沙州地区的“和籴法”,更多的是一种超越时代的金融体系,是本地因地制宜的产物,并非牛仙客所发明,也跟现在关中实施的和籴完全不一样。
敦煌这边的和籴法,和关中本地的和籴法,有个最大的区别就是:敦煌本地丝绸产量极小!
原因很简单,没有原料,敦煌这边的气候长不好桑树,更养不好蚕宝宝。
敦煌本地的纺织业并不算弱,但产出占绝大多数的是麻布。以及和麻相关的一系列副产品,比如:食用油、灯油等等。
而非丝绸。
丝织品,基本上都是关中那边输入。
关中的丝绸则来自大唐全国各地,以蜀地和扬州府的为主。敦煌是河西走廊离西域最近的地方,不管是什么来历的丝绸产品,在这里的畅销度都是排在第一位,没有任何手工业产品可以与之相媲美!
这样就使得丝绸成为了当地最紧俏的货币,良币中的良币!
关中的丝绸只是丝绸而已,敦煌的丝绸,却堪比黄金。本地普通人家根本不拿来消费,都是当货币在使用!
沙州府衙维持本地军政民政的核心,便是和籴系统。所有政策,都是围绕着和籴展开的。
长安来的丝绸都是“轻货”,价值高,运费相对低。沙州府衙通过“放贷款”的形式,与胡商和本地商人交易粮食,以弥补本地府库存粮的不足。
商人先拿一定价值的其他物品做抵押,这些东西常常是粮食,油料,麻布,甚至是郊外砍伐来烧火的白刺与柽柳。拿到丝绸后去贩卖,沙州府衙不管销售渠道,哪怕卖给吐蕃人他们也不管。
然后在约定时间之后,借款人就必须用粮食核销欠条,拿回抵押物。
必须是粮食,或者是可以食用可以长期保存的东西,而不是宝石、黄金这种易于携带的物品。
而普通百姓,也喜欢用粮食换丝绸。
先小额借贷,再把拿到手的丝绸卖给西域商人赚差价,最后用田地里产出的粮食,交给沙州府衙以核销借条。这样在客观上减小了经济负担。
和籴系统,担负着本地丝绸与粮食之间的“价格调节器”,杜绝了西域商人囤积居奇的可能。
当然了,这些“小额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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