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时期,大唐在边境大规模屯田,以供军粮所需。
随着屯田数目的稳步增加,中枢往边镇输送粮草日益减少。
和平时期,边镇基本上可以保证粮草自给自足。
到了开元末年的时候,全国屯田共计1037屯,其中一屯为五千亩地。
而河西屯田154屯,这个数字在边镇当中排第三位,仅次于幅员辽阔耕地众多的河北,以及防备吐蕃入侵京畿的陇右。
但以河西地区的人口规模来说,这个屯田的规模则相当惊人,直接排到全国第一,而且屯田在所有耕地中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地方!
甚至可以说,河西走廊的农田,屯田比例占优。这些屯民亦是河西诸军的主要兵员,服役时间长却又不连续,基本可以保证按时轮换。
所以这里的社会基本面,便是家家有田产,户户有军士,土地兼并得到了极大抑制。所实行的制度,并不能完全用“长征健儿”或“府兵”来概述。
他们的性质,实际上更接近一种待遇弱化版本的府兵。
即:无须自带军备番上,粮食补给无忧,轮换定时无碍,作为赏赐的春衣与冬衣奇缺,作战基本上没有物质奖励。
李林甫的这次军改,便是以河西边军为范本,稍加改良后,在其他地区推行。
与河西原有军制不同的是,将要招募的长征健儿,其家属不在边疆的,将其迁徙到边疆,以屯田的性质安顿。
已经在军中服役的,如果家属不在当地,则由所在州县将其迁徙到边镇。
然后中枢出钱采购春衣与冬衣,以成品或者半成品的方式,一年发放两次,作为戍卒们的军饷。
没错,这衣服不是发给士卒们穿的,而是赏给他们当钱用,补贴家庭的。
戍卒家属们的劳役,按屯田的规矩来,全部用于边疆的军需,与普通民户的租庸调区分开。
理论上说,这些人的经济负担远远小于普通民户。
不得不说,这项改革的制度,是符合时代需求的。
自武周时期开始,府兵逃亡就极大的影响了社会安定,产生了数量极大的黑户!这些身份不能曝光的逃兵,都是携家带口的逃户。
他们或遁入山林,或投靠权贵为黑户,或改名换姓成为不合法的“客户”苟且度日,反正就这样堂而皇之消失在官府的户口当中,也增加了很多来历不明的地痞无赖,扰乱了地方治安。
李林甫的军改,与之配套的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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