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谁没事敢找他方衙内的麻烦?
“呃,那你是……”
方重勇一脸懵逼,话说这人说了那么多,怎么不自我介绍一下呢?
“在下乃是赤水军节度判官,是从其它藩镇借调过来的。嘿嘿,你说巧不巧,我和王军使祖籍是一个地方,出生的故乡也是一个地方,只是某长王军使几岁。
这次郎君要来河西,王军使特意将某调到了这里,还升了官。郎君可是某的贵人哦。
郎君不妨与某官职相称,免贵姓郭。有什么差遣的话,某与麾下这五十赤水儿郎们一定尽力。”
郭军使很是健谈,三言两语把话说清楚了。
简单来说,就是王忠嗣担心方重勇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怕他因为意外被人欺负甚至殒命。毕竟,王忠嗣军务繁忙还要防备吐蕃,肯定没有办法时时刻刻盯着方重勇。
河西这边的亡命之徒很多,杀了人奔西域流窜的比比皆是。因此在这里,身份并不是绝对有效的保护伞,身边没有人护卫是不行的。而且这种护卫的级别,要提高到边军骑兵小队这种档次。
之前那几十个袈裟被抢走,身上衣服都被扒光的天竺僧侣,就是活生生的反例。
所以王忠嗣特意从别处借调了不属于河西节度府的官员,而且还是自己的老乡,兼祖籍地都一样的熟人。
并且还给这位升了官,卖了人情。
这位节度判官不是节度使麾下建制的,而是属于赤水军内部建制的,也只有赤水军这种超大编制的军有类似官职。
严格说来,这是个地位比较高的闲职,有时候有权有时候又没权,充分反应了大唐官制中弹性+任性的一面。
赤水军使由河西节度使兼任的时候,节度判官才是具体执行人,那时候这个职务才能显示出含金量,往往充当着“代理军使”的职责,要负责一些赤水军日常管理的事务。
判官不是负责判决的官,“判”字在官制里面多有“执行”的意思,判官理解为“执行官”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不过现在王忠嗣本人就担任着赤水军使,身上并没有兼任节度使,所以这个赤水军节度判官,权力就与王忠嗣的官职部分重叠了。
很显然,眼前这位节度判官不可能跟给自己升官的贵人王忠嗣抢权,那么这个官职自然就变得有名无实起来。
说白了,这就是未来岳父王忠嗣给未来女婿方重勇量身定制的“保镖团”的领班。位高权重不能用,吓唬吓唬丘八们倒是挺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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