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爱车上添置各种五颜六色、鲜艳亮丽的彩灯,力图成为街上最靓的犊子,除此之外,超高音喇叭以及携带式大功率音箱也深受此类人群青睐,而在墨檀这个年代,这些玩意儿成本和造价都非常便宜,就算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只要肯花上一个月的工资,也能给自己弄一台帅呆了的摩托。
事实上就连墨檀本人也曾经拥有一辆被他取名为【蔷薇刺客】的摩托,鉴于上面存在许多很难用正常手段搞到的零件,所以性能可谓是相当强大,不过鉴于墨檀当年多半都是用它来跑路或者买菜,且对‘炸街’这项有利于血液循环的极限运动兴趣不大,所以蔷薇刺客的噪声产出几乎等于零,虽然既不节能也不减排,但其安静程度几乎堪比自行车,可以说是相当良心的代步工具了。
至于他现在为什么不骑那辆摩托了,还得从两年前附近的交警编制更替,来了一位绰号叫做【蛮颚龙】的长官后那段纠葛说起,碍于篇幅有限,在此就不做赘述了。
总而言之,墨檀虽然并没有炸街经验,但对改装摩托的相关知识还算颇为了解,所以他在听见那两辆车的动静之后,就知道他们已经超速超到姥姥家了。
并没有多管闲事的打算,毕竟此时此刻的墨檀虽然是个好青年,但也不会蠢到去跟完全听不进去人话的家伙讲道理,所以只是皱了皱眉,无声地叹了口气后便继续往自家小区的方向走了。
现在可能就有人要想了,这家伙怕不是要被人给撞了吧?
答案是否定的,毕竟墨檀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比较出色,这种意外发生在他身上的可能性几乎无限趋近于零。
所以挨撞的是一辆刚从临街拐过来的大卡车。
没错,就是大卡车,而且还是那种质量非常在线,甚至能跟半个世纪前那些个军用装甲车叫板的十二缸柴油动力大卡车,最高装载量更是高达近三百吨,就算被形容为工业怪兽也不怎么未过。
但凡是个智商比地板高的都能看出来,这两种东西根本就没有任何可比性,光是造价方面就不是一个等级的。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两位炸街党连人带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哐哐’两声撞在了那辆大卡车上,人飞的是真高,车的话……全都在顷刻间化为复数,洒遍了整条长街。
然后……嗯,没有然后了,墨檀的记忆就到此为止了,等他再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出现在了昙华大学医学院的三号实验楼的716号病房靠窗的一张床上,左胳膊打着吊瓶,右胳膊打着石膏,床边还坐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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